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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俩都已经到互送礼物的阶段了…看来没成确实可惜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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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双方都不够主动,所以你们靠在有一些好感这个阶段就没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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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觉你俩挺配的

其余的CP, 谁是谁我都有些混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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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大多我都不认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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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当年就很混淆谁是谁…

我记忆中那些人比我们大一些, 那时进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…

20 年前的事情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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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来论坛时只有13岁。 你想想我今年几岁了…二十年都不止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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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客已经是第二代了… 当年的站长早就消失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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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谈话间可以感觉出他是80 年左右的人…

这个年纪的人差不多都有很多个人生活中的事情要忙…

有家庭的人就很少会到网络上聊天了…

我的“家庭”可以忽略不计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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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不,我一贯的理论就是,罗列出自己的需求, 并且开出可以给对方提供的东西。 然后公开应征,只要你的要求不是非常天方夜谭,你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人, 并且不受舆论指责。

而且这是最有效率且最稳定的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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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Alicia 于 2023-2-24 23:51 编辑
罗列的要求,你觉得挺正常,但也可能政治不正确,或者随时变成舆论话题……
登龙剑 发表于 2023-2-24 08:51



这种舆论你不觉得尴尬,尴尬得就是别人。而且要求要尽量用易懂的语言来表达。 不要用那种合眼缘,聊得来之类虚幻的词。换成“身高要求,五官要求,体重要求,聊得来改成任何话题都能接的住,愿意说话等…”

其实更加要关注的是对方诚信问题。 我本人翻船的原因就是没有考虑到对方会有欺诈行为。 我当时重点要求 “尊重”,有白人/发达国家人至上想法的大家就当个普通朋友好了。(见面说声嗨,再见说声拜的那种)

他有提到过,在他追求加交往的女性当中,我是唯一一位没有听到他职业,眼前一亮的:

我一贯的理论上就算是纯粹的因利而聚, 财色交易,都是要建立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的。 欺诈这种行为本质就是在扰乱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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